#民進黨 被人稱為是 #酒駕黨!真的是實至名歸!
大家還記得以下這些人和發生的事嗎?#民進黨酒駕名單 中現在只是又多了一個 #丁允恭 而已!
2018年2月
民進黨中央黨部新聞部主任 #孟義超 因酒後開車發生車禍,酒測值達0.29毫克被警方移送法辦,孟坦承犯行,台北地檢署調查後,予以緩起訴,條件是繳交3萬9千元給國庫。
2017年6月
民進黨新竹縣議員 #林昭錡 酒駕,辱警「垃圾」,遭判刑6個月。竹縣黨部決議對林停權1年,未料民進黨中評會卻翻案,改停權3個月。
2017年3月
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在台北市舊宗路酒測路檢,攔查到台北市市議員 #童仲彥 妻子 #李秀環 酒測值0.29 MG/L,明顯超標,李秀環2012年也曾酒駕擦撞路邊,當時童主動報警,李遭檢方緩起訴並吊扣駕照。
2017年1月
民進黨立委 #葉宜津 的國會辦公室執行長 #陳昭彰,與張姓友人在新北市三重聚餐後,張男被巡邏警員發現涉嫌酒駕但卻拒絕酒測,還與警員拉扯,被上銬依妨害公務罪嫌帶回偵訊,不料陳昭彰竟跑到派出所嗆警,要警政署長陳國恩到立法院專案報告。葉宜津得知後,立即將陳男開除,出面受訪也對社會致歉。
2016年12月
民進黨前立委 #張清芳 的兒子 #張定瑋,2016年6月疑因酒駕拒測被吊扣駕照,半年後竟又無照開著7百多萬元的賓士CLS63 AMG,在新北板橋十字路口等停紅燈時呼呼大睡,經警方拍打車體十分鐘才喚醒,酒測值高達0.67毫克,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,其父張清芳表示,兒
子酒駕「真的很糟糕!」以後會加以約束。
2016年8月
筆名「司馬文武」的媒體人 #江春男,被總統蔡英文任命派駐新加坡,在總統府完成宣誓典禮後與友人餐敘,因酒駕遭警方移送法辦,台北地檢署偵結後予以緩起訴,條件是繳交6萬元給國庫。
2016年6月
駐日代表 #謝長廷 的兒子、現任民進黨台北市議員 #謝維洲,參加聚餐飲酒後駕車返家,途中被警方攔檢測得酒測值達每公升0.36,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,台北地檢署考量謝無前科,且坦承犯行,因而給予緩起訴,條件是繳交5萬元給國庫。
2016年4月
前立委 #邱垂貞 開車行經國道二號遭酒駕攔檢,邱自認沒違規,且一星期內被攔檢3次,火爆脾氣上來竟幹譙警員:「媽的、幹、幹X娘。」並嗆警:「我是立法委員邱垂貞,你看不起立委,每次都針對我攔檢」、「立法委員還這樣被你們羞辱」,邱最後雖配合下車,並向警員致歉:「這句話,我收回來。」但執勤警員認為受辱,決定提告公然侮辱,捍衛警方執法尊嚴。
2016年2月
民進黨前立委、文化大學副教授 #郭正亮,參加謝師宴後,酒後駕車遭台北市警方攔檢,測得酒測值逾0.55,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。由於郭坦承犯行,檢察官考慮給予緩起訴。郭正亮現為立委。
2015年12月
民進黨屏東縣議員 #黃建溢 在臉書上打卡,自爆前往潮州分局「關心」酒駕案件,還大剌剌地「要分局長送宵夜」,囂張行徑在PTT上引發鄉民熱議,有人直酸說:「這就是鄉下議員的水準」還有人追問:「分局長是你家小弟嗎」。
2015年12月
民進黨彰化縣議員 #許書維 酒駕肇事,他在花壇鄉中山路擦撞一輛汽車,警方前往處裡進行酒測,他吹了10幾分鐘,酒測值高達0.32。巧合的是,他撞到的還是國民黨花壇民眾服務社主任林小娟。警方訊問後,將許書維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。
2015年1月
台北市議員 #王閔生 的1名男助理,酒後騎重機遭新北警方攔查,警方發現他2013年曾因酒駕被罰,屬5年內累犯,依法開出9萬元罰單,但填寫地址時誤植,男助理發現錯誤後,借題發揮到派出所飆罵,警方表示要改正並懲處疏失警員,他卻嗆:「不用了,我們到議會去講!」王閔生為此向警方道歉,並開除該名助理。
2014年8月
行政院內定發言人 #KolasYotaka(#谷辣斯‧尤達卡),時任原民台的主播,喝2罐啤酒後仍開車回家,在國道上被警方攔查法辦,酒測值每公升高達0.37毫克,由於Kolas認罪且態度尚可,台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決Kolas2個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6萬元。
2014年5月
民進黨高雄市議員 #洪平朗 的女兒洪念慈,凌晨酒後駕車,因不勝酒力,自撞橋墩致車輛毀損,在救護人員搶救過程,她又醉又痛,竟飆罵三字經。
2013年11月
民進黨立委 #黃偉哲 服務處執行長 #陳浚璋,在台南酒駕被警車攔下,拒絕酒測並毆警,甚至未按標準程序上銬,遭質疑有特權。黃偉哲對此公開道歉。
2013年4月
司改會執行長的 #林峯正 和友人聚餐後,酒駕被警方攔檢,酒測值高達0.58,因涉拒簽酒測數據單,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,林認罪後,獲緩起訴1年,被處分繳4萬5000元罰款。林峯正雖是時代力量黨籍,不過蔡英文政府上台後獲邀擔任國安會諮詢委員,現為黨產會主
委。
2012年3月
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 #柯建銘 的兒子 #柯韋任,凌晨酒後開車被警攔檢,測得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.77毫克,已逾不能安全駕駛標準。更可惡的是,柯韋任在2005年就曾酒駕獲檢方緩起訴卻不思悔改。
2011年9月
民進黨立委 #簡肇棟 駕車撞死因酒醉倒在路上的男子,還肇事逃逸。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後約談到案,簡於訊問後坦承不諱,並宣布請辭立委,最後地院依過失致死等罪判處1年3月徒刑、緩刑3年。
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酒駕擦撞機車 酒測值0.23騎士輕傷
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10714002039-260402
【蘋果整理】民進黨民代、高官酒駕 名單竟有這麼多人
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politics/20180715/SW5BQNGRYE6VFEK5YZVI4KD4CY/
「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」的推薦目錄:
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 在 歷史哥澄清唬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
【沒有比較沒有傷害】
#韓國瑜用人標準緊緊緊
高雄前市長 #韓國瑜 對於用人標準立下三大原則:清廉、專業、熱情。
韓國瑜上任後,在2018年12月3日宣布將延攬 #林國權 擔任原民會主委,隔天卻立刻被爆料起底涉嫌詐騙吸金案,官司纏身,林國權當天以「考慮韓市府形象」宣布放棄出任,並說等一審判無罪後再出任。
韓市府用人標準也因此案修改為:首重清廉沒有前科紀錄、專業、熱情。但其實林國權只是被「#起訴」,連定讞都沒有,更別說前科了。
後來林國權與公司員工等81名涉案人一審獲判 #無罪,檢察官不服上訴,林卻在2020年1月過世。台中高分院審結,維持原判駁回上訴,林國權則公訴不受理,全案定讞。
https://tinyurl.com/y6gzkoyj (入韓國瑜小內閣不成 林國權詐騙吸金案等不到無罪判決黯然離世)
韓市府所自律的沒有前科,是與作為官員清廉有關的,後來執政黨及其側翼把韓團隊每個人過去翻了一遍,查到有前科的叫說謊、查不到前科的叫酬庸。
------沒有比較沒有傷害分隔線--------
#陳其邁用人標準鬆鬆鬆
高雄市長 #陳其邁 2020年8月15日當選,8月24日率各局處新任首長就職,客委會主委 #陳志勇 10月23日遭國民黨高雄市議員 #李雅靜 踢爆,陳志勇6月19日才經法院刑事判決徒刑3月,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。陳志勇表示其並未向市長報告,造成市長與市府團隊困擾,已向市長口頭請辭。
#陳其邁在選前曾說他的用人標準是以專業_在地為主
#所以說那個清廉呢
#不付錢就不算嫖_不立標準就不算失格?
高雄市長陳其邁10月8日在議會接受國民黨市議員 #方信淵 質詢,開頭市議員就先問市長陳其邁是否相信輪迴?
陳其邁回應:「我相信,人在做天在看」。
接著,方追問是否敢跟前高雄市長韓國瑜一樣,如果貪污就放棄假釋,永遠關到死?
陳其邁回應:「做為市長、局處首長,恪遵中華民國的法律,嚴守清廉原則,不能循私舞弊,對憲法宣誓。」
不過,方信淵回擊:「所以說你敢不敢放棄假釋?敢不敢,回答一下好不好,有這麼困難嗎」
陳其邁則說:「我剛剛已經講過我的立場,公務人員已經宣示…」,
方信淵則打斷說:「每個人都有宣示,結果很多都是貪污。」
陳其邁最後回應:「不喜歡用在過去,選舉已經結束了。」
方信淵一連三問:「放棄假釋有這麼困難嗎?團隊放棄假釋這麼困難嗎,這麼清廉放棄假釋有這麼困難嗎?這代表什麼,未來有可能發生,大家要共同來監督。」
#方議員先知了
#官在做_民在看
https://tinyurl.com/y34k38r7 (「貪污關到死」藍議員搬出韓國瑜 陳其邁:我已經宣示過)
https://tinyurl.com/y6zwadj6 (陳其邁小內閣請辭第一人!客委會主委陳志勇涉違採購法遭判刑走人)
#高度差太多
#綠側翼安靜太多
#首長對清廉的決心差太多
#這不是最嚴格標準_這只是韓國瑜標準
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
這是我今天難得看到的一個司法好消息
不是因為警察開槍我們袒護,而是被打死的移工之前已經把義警鼻樑打斷,用警棍打他也毫無感覺,兩支警棍打到歪掉,噴了辣椒水也沒用,根本無法壓制,完全進入用毒之後的狂亂狀態,接下來他又要奪車
【當時協助陳崇文、鼻樑遭阮男打斷的民防李坤龍曾說明當時情況,「請你趴下請你趴下,要不然的話要開槍(指員警開槍前警告),已經有告 知,可是他還是一樣,就是開始踹巡邏車、開啟巡邏車的門衝到駕駛座上面去,那時 候員警才開槍。」
陳員、李坤龍不只被石頭襲擊,還被踢傷,根據警械使用條例,警察人員生命、身體、裝備遭受危害或脅迫就可以用槍。至於是否執法過當的問題,李坤龍說,「兩支(警棍)都歪掉,辣椒水是一瓶一瓶、大概那麼大瓶,我噴了3次都無效,開始丟石頭了。」 】
你覺得警察能怎麼辦?用愛的小手擋住他嗎?
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 在 律師談吉他- #易科罰金,是把刑期換算成金錢來處罰。 的推薦與評價
本案件為酒駕,最重2年以下,這個被告被判2個月(宣告刑),所以可易科;法院判1000元折算一日,被告若不想坐牢,要繳6萬元。 #緩刑,是法院認為雖然你有罪,但值得原諒、 ... ... <看更多>
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 在 Re: [問題] 刑法易科罰金問題- 看板LAW -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
※ 引述《worldcup99 (英格蘭)》之銘言:
: 1。而且廖男因隱瞞愛滋病並和黃女發生性關係,
: 更被判刑3年6月。
: 2。基隆地檢署除了判賠償之外,還裁罰楊姓婦人
: 六個月過失致死的刑期,得易科罰金17萬。
: 請教
: 1。廖男被判3年6月,表示他需被關3年6月
: 表示也不行用錢抵坐牢,對嗎
: 那緩刑呢?怎沒看到?
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:「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,而受六月以下
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,得以新臺幣一千元、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,易科罰金。」
總之已經被判3年6月,超過6月了,不得易科罰金。
緩刑的方面,刑法第74條第1項:「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之宣告,而有下列
情形之一,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,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,其期間自裁判確定
之日起算:......」
本案為3年6月有期徒刑,因此不得宣告緩刑。
: 2。楊婦被判6個月,可罰金17萬,表示可以用17萬(繳國庫)來換取免坐牢,對嗎?
: 那緩刑呢?怎沒看到?
得易科罰金就是可以用罰金換免坐牢。
同樣是刑法第74條第1項,條文規定是「得」宣告,代表法官可以選擇要不要緩刑。
因為本案承審法官認不需要緩刑,因此沒有宣告緩刑。
: 3。判處1年6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緩刑3年
: 此人被判1年6個月,可用錢(不知多少)來換取免坐牢,對嗎?
: 那此緩刑3年是指??
對,得易科罰金是這個意思。
緩刑3年是指3年內沒有犯他罪而受6月以上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的話,1年6月有期徒刑就
免執行。也不需要易科罰金。
: 謝謝。
可以自己看一下條文,其實條文真的寫得很清楚。
不過或許你不是學法律的,這麼說對你可能太苛刻。
如果我的說法有錯誤請指正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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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23.194.5.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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